梅州最低工资调整/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底薪
本文目录一览:
广东省各市工资指导线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广州为2500元/月,深圳为2520元/月。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统一为2080元/月。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五市统一为1850元/月。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市统一为1750元/月。
中国大陆各省及省内各市都有不同之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广东省中山市于2006年9月1日起将该市内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本每月人民币574元调升至人民币690元。2010年,台湾行政院院会通过,基本工资自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新台币17880元,每小时新台币98元,折合人民币25元,每月工作103小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确定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12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出炉
1、一类标准月最低工资:广州2300元/月,深圳23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两市均为22元/小时。二类标准月最低工资:1900元/月。执行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11元/小时。三类标准月最低工资:1720元/月。执行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2、广东省自1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内容涵盖适用范围、标准形式、工资形式落实规则、排除项目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3、从2021年12月1日起,广东省对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通知的主要内容概述如下:调整时间与对象: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4、肇庆市部分年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如下:2021年12月1日起自2021年12月1日起,肇庆市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月,这一标准相较于之前有所提高,旨在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非全日制职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为11元/小时。
5、官媒发布12月全国多个新规,其中4件事关系工资,还有医保问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内容:内蒙古、广东、吉林、海南等省份在12月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3月1日起,广东各地最低工资有变(广州2500,深圳2520)
年3月1日起,广东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
以下是广东省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信息: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广州为2500元、深圳为2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广州、深圳。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执行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广东省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同地区标准不同。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分为四类。
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标准调整依据与生效时间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深圳市正式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2025年工资调整方案核心内容如下: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分四类地区调整。
广东省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分为四类地区,各市执行标准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广州为2500元/月,深圳为2520元/月。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统一为2080元/月。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五市统一为185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