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最低工资调整/汕尾最低标准工资多少
本文目录一览:
- 1、汕尾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 2、广东省各市工资指导线
- 3、汕尾市最低工资标准
汕尾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汕尾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小时。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为16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小时。
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小时; (五)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为16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小时。
广东省各市工资指导线
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广州为2500元/月,深圳为2520元/月。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统一为2080元/月。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五市统一为1850元/月。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市统一为1750元/月。
2、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确定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
3、中国大陆各省及省内各市都有不同之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广东省中山市于2006年9月1日起将该市内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本每月人民币574元调升至人民币690元。2010年,台湾行政院院会通过,基本工资自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新台币17880元,每小时新台币98元,折合人民币25元,每月工作103小时。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确定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第四条 工资支付实行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原则。
6、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部分修改内容如下: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汕尾市最低工资标准
汕尾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年汕尾市最低生活标准如下:城乡低保标准:城镇每人每月995元,农村每人每月810元。这一标准确保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体现了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与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城镇每人每月1592元,农村每人每月1296元。
元/月。根据查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信息显示,结合汕尾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汕尾市政府决定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11元/小时,即1620元/月。
汕尾当前(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995元,农村每人每月810元。该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依据汕尾市民政局2025年6月发布的通知(汕民发〔2025〕49号)。同时,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765元/月、531元/月。
其他险种缴费基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以汕尾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34元为基准,上下限分别为其60%(2840元)和300%(14202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汕尾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上限为4734元的300%(142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