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最低工资标准多少(蚌埠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2020)
本文目录一览:
安徽省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
1、年9月1日起安徽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以下是各档次对应的地区及标准: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2、自2025年9月1日起,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四档,包含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3、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调整自2025年9月1日起,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为四档:第一档(2320元/月):覆盖合肥市区、铜陵市区,对应小时最低工资为23元/小时。
4、安徽省2025年员工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分为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两类,各设四个档次,且包含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安徽2025员工基本工资怎么定标准的呢
年9月1日起安徽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以下是各档次对应的地区及标准: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执行,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用工)。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调整,依据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提升。
自2025年9月1日起,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四档,包含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自2025年9月1日起,安徽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执行。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标准为23元/小时,执行地区包括合肥市区、铜陵市区。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1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标准为22元/小时,执行地区有淮北、宿州、蚌埠等多地市区。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2025
自2025年9月1日起,安徽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00元到2320元不等,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元到23元不等。
年1月14日人社部官网公布的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中,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60元,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数据时间截至2025年1月1日)。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年9月1日起安徽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以下是各档次对应的地区及标准: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蚌埠最低工资标准
蚌埠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市区为1930元/月,三县(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市区为20元/小时,三县为19元/小时。该标准性质为应发工资,其中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所以扣除后实际到手工资可能低于这个标准。
年9月1日起,蚌埠市不同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不同,蚌埠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下辖县(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年蚌埠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根据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发布的《2025年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文件,蚌埠目前执行此工资标准。
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1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小时,执行地区包括淮北市区、宿州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区(含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滁州市区、六安市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含广德市)、池州市区(含九华山风景区、青阳县)、安庆市区。
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调整自2025年9月1日起,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为四档:第一档(2320元/月):覆盖合肥市区、铜陵市区,对应小时最低工资为23元/小时。
安徽工资最低标准2025
1、自2025年9月1日起,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四档,包含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2、年9月1日起安徽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以下是各档次对应的地区及标准: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3、年9月1日起,合肥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市区(瑶海、蜀山、庐阳、包河等)为2320元/月,四县一市(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市)为2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市区为23元/小时,四县一市为21元/小时。
4、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调整自2025年9月1日起,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为四档:第一档(2320元/月):覆盖合肥市区、铜陵市区,对应小时最低工资为23元/小时。
5、安徽省2025年员工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分为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两类,各设四个档次,且包含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6、无为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反映区域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执行时间与政策依据上述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依据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调整通知。
